为助力推动我区“平安鼎”创建工作,优化我区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未央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经区政府同意,未央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队伍。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西安市户籍,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政策、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具有政法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优先考虑录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报名地点:未央区司法局(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12号)
联系人:高敏
联系电话:029-86273908
四、招聘人员的录用和待遇
(一)考核聘用:本次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司法局聘任,聘期三年。
(二)待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由补助(每天值班补助100元)和办案补贴(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补贴100—200元)组成,具体根据《未央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未央区司法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