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统计局现委托劳务服务公司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等相关工作;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统计局2018年招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劳动关系
委托劳务服务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清远市统计局工作,工作人员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待遇
固定薪金包括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其中大专学历人员参照行政辅助类第四档标准:3500元/月;本科学历人员参照行政辅助类第三档标准:400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参照行政辅助类第二档标准:5800元/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照专业技术类相应级别档次薪金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清远市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等复印件和近期生活照1张,于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送至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9号市机关办公楼5号楼12楼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清远市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等扫描件和1张近期生活照电子版,于2018年9月9日晚12: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ytjbgs2018@163.com。,
六、考试
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清远市统计局具体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经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通过考试、公示、体检、考察的人选,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具体由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763-3364401,传真:0763-3364117。
清远市统计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