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乡镇公务员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招募公告
来源: 阅读:1213 次 日期:2018-08-27 14: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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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等,下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解决乡镇机关缺员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面向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下同)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省乡镇机关共计划招录360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2018年6月8日(辽委办发(2018) 70号文件下发之日)前在编在岗的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4.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 或曾获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直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 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报考年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3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 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个别综合素质好、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本次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是2011年4月8日前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进入的,2011 年4月9日后通过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的,以及2011 年4月9日后交流进入但按政策 规定取得事业身份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试用期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单位乡镇机关填写《全省面向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用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应在30- - 100kb之间。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8月25日8时至8月27日16时到所在单位的乡镇机关,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范围、资格条件不符的,经查实, 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 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各乡镇机关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审查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各乡镇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终审。终审后将本市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报考人员照片电子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本次考录要把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资格审查的重点是报考人员范围、进入现事业单位方式、报名资格条件和“三龄两历一 身份”。要严格审查档案材料,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考。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或取消录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1日8时至9月13日16时到现事业单位所在乡镇机关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是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侧重考查报考人员把握“三农”政策、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

考生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50% +面试成绩X50%。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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