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第一中学2018年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1223 次 日期:2018-08-22 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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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和《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批复》(镇编办字〔2018〕48号)文件精神,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在编在职教师中选聘6名高中专任教师和2名初中专任教师。现将镇康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8名专任教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我县教育系统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编专技人员。

二、选聘岗位

选聘8个专任教师岗位。其中:高中语文2个岗位,高中化学、数学、政治、地理各1个岗位;初中数学、音乐各1个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思想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校有3年及以上本学科任教经历,且所教学科近三年至少有两年排全县前五名。

(三)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镇康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 8月22日—26日,共5天。

(二)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县一中负责组织,报名时间: 8月27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李国锦、普开绍,联系电话:6630560。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特岗教师转入地方编制文件复印件)。

近三年来个人在省、市、县组织的统测统阅学科平均分排名全市(县)前五名的,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实绩证明材料,即个人任教学科平均分在全市(县)排名情况(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认定,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室公章)。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镇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考。

(四)命题、监考与阅卷。

高中语文、化学、数学、政治、地理、初中数学岗:实行笔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临时抽调高中教师命题、监考和阅卷。

初中音乐岗:实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5-8分钟才艺展示,自备展演器材,不得带助演。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临时抽调5名专业教师担任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本次选聘按1﹕3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2.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8月29日上午8:00—10:30,笔试地点:县一中初中部教室;初中音乐岗面试时间:8月29日上午8:00—10:30,面试地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六)个人综合成绩。报考高中语文、化学、数学、政治、地理、初中数学岗,个人综合成绩总分110分,由笔试、实绩加分两部分组成;报考初中音乐岗成绩总分100分,由现场评委打分得出,不加分。

1.笔试。总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考人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高中教材版本为镇康县第一中学所用的高中教材;初中为全县初中所用教材)。

2.实绩加分(总分10分)。中小学全县同类科目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2分。实绩最多加10分,不累加。

3.分数相同情况。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时候,看实绩分,以实绩分高的人员进行公示;当笔试分和实绩分都相同时,加试一次笔试。

(七)成绩公布。个人成绩公布在镇康县第一中学校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委托他人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进行查分。

(八)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根据选聘岗位数,按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体检合格,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说明。聘用时,若学校相应的岗位等级没有空岗,需自愿服从学校的相应岗位安排。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选聘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选聘的人员要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630130 镇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630901 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3988331006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

镇康县第一中学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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