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吴忠市盐池县招聘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公告
来源: 阅读:2847 次 日期:2018-08-21 1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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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盐池县卫计局委托,按照《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实施方案》(盐党办发〔2017〕98号)和盐池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在县纪委监委、卫计、人社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卫计、人社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由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管理,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至县卫计局提供的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岗位工作。

三、招聘人数

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8名

四、招聘条件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为盐池户籍,男性,年满22周岁(1996年8月1日之前),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司机事业;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县级医院体检合格为准),双目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红绿色盲,听力正常,无妨碍驾车的肢体残障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

4.持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为3年及以上;

5.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及无酒后驾驶记录(由交警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6.由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无参与赌博、无吸毒史记录证明。

五、招聘限制性条件

1、受过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盐池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本次招录活动不收取考务费用,达到8人以上(包括8人)可以开考。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人:李相峻 18295632483

报名需提供的证件: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以下证件(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六张;(2)《应聘报名表》;(3)驾驶证及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信息查询结果单》;(4)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5)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由县扶贫办出具)。

七、驾驶技能考试的时间及内容

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二、科目三为主(分值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加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各1分,只可享受1项,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九、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前24名可进入面试(与第24名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事业心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十、总分计算方式

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分计算公式:总成绩=100×60%+100×40%)。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由各拟聘考生提供公安、卫计、民政、扶贫办等部门相关证明,并进行综合考察。

十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总成绩进入前8名的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设置的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检测出有影响正常工作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排名后位的依次递补,直到补缺完整为宜。

十三、试用聘用办法

经考察、体检合格总成绩进入前8名的应聘人员(若出现与8名并列,按照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聘用到各乡镇卫生院,试用期为三个月,报酬按盐池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且每月享受出差伙食包干1000元。试用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工资待遇按照《盐池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的通知》(盐党办综〔2017〕51号)精神执行,且每月享受出差伙食包干1000元。若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聘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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