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
(一)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服从分配及单位岗位安排;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能自行在市区解决住宿问题;
6、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适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在茂名市财政局网站或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表格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如由他人代报,则需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次招考不收取考务费。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市财政局7楼)。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茂名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五)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政审、递补、公示
(一)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茂名市财政局网站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按茂名市财政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二)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18年面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三)联系人:冼宏图,电话:0668-2899136。
茂名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