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67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唯一一所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住建部和教育部批准的建筑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11个二级学院(部)、31个专业,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中级技术应用型和技能操作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05人,其中专任教师25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82人,“双师型”教师15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现有:7个自治区高职院校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中央及自治区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建设点、16门自治区级(省部级)精品课程、3部国家精品教材、3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荣获:1项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院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学者专家6人。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8月3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如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及以上证书,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证书,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附表),35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详见附件一。
六、报名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内容,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8月30日(周六、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西街272号(乘153、43、3406、37路公交车工程处站下车、乘304路公交车乌市党校站下车)。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3710827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6、非本市人员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组织人事处邮箱
(二)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8月30日-31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代码为1001—100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以试讲为主,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代码为1004—1026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40%;工勤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60%;工勤岗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
2、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岗位代码为1001—1003的按照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岗位代码为1004—1026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分管理岗、教师专业技术岗、非教师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面试,管理岗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专业技术岗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工勤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教师专业技术岗试讲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出来后,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拟体检人员等。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100
研究生教师专业技术岗:总成绩=试讲×100%=100
本科生教师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40%+试讲×60%=100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100
工勤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100
九、体检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体检人员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李莉 自治区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副处级检查员 监督电话:18099220708
葛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干部 监督电话:0991-2303128
孟庆杰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1317982808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