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富拉尔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经市就业部门评审,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依据《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见习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助理员;见习工作地点: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见习名额:64人;见习工作内容:辅助各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开展劳动保障相关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富拉尔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具体岗位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有爱心。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富拉尔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富区交通局五楼515室)。联系电话:0452-688268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无报到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一)初审。持报名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初审。
(二)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725元/人/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从见习人员第一个月的基本生活补助中扣除)。
富拉尔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