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资源,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更好的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乡村医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
三、招聘岗位
具体祥见《新疆克州乌恰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生育情况;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2、有违法生育现象或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卫生局公示栏、乌恰县政府网、“乌恰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恰县卫生局
4、报名时间:2018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8日
联系人:阿丽娅·艾尼瓦尔 13119081555
王晓艳 18094991688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近期同一底色1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应聘人员所需的《职位表》、《报名表》、《政审表》从乌恰县政府网进行下载。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政审表》须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的《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6、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国语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7、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8、加分:对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9、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乌恰县卫生局统一组织,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10、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乡村医生待遇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乌恰县监察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乌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08-46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