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5名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教科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雷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户籍、年龄等要求(含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9日。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免费师范生未满服务年限的和违约免费师范生未办理完违约手续的。
9、2017年我县已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教师。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公招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雷波教科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雷波县教科局人事师训股(雷波县锦城镇东升路216号)。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2002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下除外)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⑥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加分
少数民族加1分。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1)《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
(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8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在教科局人事师训股领取准考证)。
3、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安排8月19日在雷波教科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为保证新公招教师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试题难度系数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所考笔试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雷波县教科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二天内在雷波教科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再加试)。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核
由雷波县教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雷波县教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雷波教科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一次递补(若同一岗位中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再次并列的则再加试面试一次),按体检、考核和公示的程序进行递补工作。选岗时,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依次再递补一次(递补办法同第一次)。
八、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常履行劳动合同。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招教师在县纪检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招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822071 (中共雷波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徐老师、蔡老师
咨询电话:13881586011 15183443888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