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优质师资、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到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3.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共20人,根据各科目面试情况和我区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综合确定各科目选调计划。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业绩。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或取得县区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年龄适当放宽。
4.区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区内在编教师;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
(5)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暂未期满的教师;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1次。拟调入名单公示以后不再递补。
(七)分配和调动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对选调人员的岗位分配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分配结束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调入人员在赫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签订服务期协议。
六、选调纪律与监督
考生应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我区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选调教师考试。
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赫山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4401673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