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高中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十一、监督
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963(石门县人社局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门县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