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内就学的需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因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递补一次。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经开区政务网上统一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西安经开区政务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教师岗位分为基本功考核、讲课及答辩考核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会计岗位进行基本功考核和答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计算:
(1)教师类岗位面试成绩计算为:基本功考核×0.3+讲课及答辩考核×0.7
(2)会计岗位面试成绩计算为:基本功考核×0.3+答辩考核×0.7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基本功考核或讲课及答辩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0.2+面试成绩×0.7
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5.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