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5〕11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奏员1名、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年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8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周老师,0577-88524042。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水心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7楼(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请应聘者提供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返还),演员专业需再提供剧照或造型照片若干、本人表演的折子戏或剧目片段录像。
(2)邮寄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复印件、演员专业需再提供剧照或造型照片若干、本人表演的折子戏或剧目片段录像,邮寄到温州市水心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7楼(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邮编325000,收信人周老师。报名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8月 3 日起至8月 13 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7.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