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印江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乡镇学校及向县外选调专任教师方案
来源: 阅读:919 次 日期:2018-08-04 10: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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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秋季学期师资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面向全县乡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37名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同时,从县外选调申请到我县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为保证教师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内城区学校选调专任教师

(一)选调岗位职数

城区初中13名、小学15名、幼儿园9名,共计选调37名专任教师。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定校定岗位原则。

(三)选调对象及方式

1.选调对象:城区初中教师面向除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以外的乡镇(街道)初中学校选调。城区小学教师面向除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实验小学、黔江小学以外的小学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面向除县实验幼儿园、二幼、三幼、四幼以外的乡镇(街道)幼儿园选调。

2.选调方式:初中、小学教师选调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占60%,工作实绩考核占40%。幼儿教师选调,采取文化考试和特长面试相结合,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考试占40%,特长面试占60%。初中教师选调考试内容为初中选调学科教材知识,小学教师选调考试内容为小学选调学科教材知识,幼儿教师选调考试内容为《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知识。所有选调职位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四)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选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在初中从事教学工作。选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在小学从事教学工作。选调初中、小学专任教师须具有4年及以上教龄(以参工文件为准算至2018年8月6日),且2014至2017年连续4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选调幼儿园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且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以参工文件为准算至2018年8月6日),且2016至2017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选调初中、小学教师报考学科原则上与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一致。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任教学科的由学校出具调整该任教学科证明。因工作需要,由小学调整到初中或幼儿园任教,或由初中调整到小学任教的,由教办、县教育局出具证明,可根据教师资格证类别报考专业学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违纪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参加选调的初中、小学教师所任学科教学综合成绩在2015-2016、2016-2017、2017—2018三个学年度中,有处于全县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名次总数85%以后的;

(5)因违反工作纪律,近三年(2015-2017)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及不定等次的。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幼儿教师面试)、选调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告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门户网站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18年城区学校专任教师选调报名表》,填写一式一份,经现任教学校、教办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18年8月7日—8月8日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任教学科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到印江思源中学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未提交获奖证件考核资料的逾期无效,参加选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在印江思源中学领取。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8月12日,在印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实绩考核:

(1)考核对象:参加选调的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初中、小学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3日-8月14日在县教育局。

(3)考核组成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4)具体考核办法:一是年度考核结果(16分)。考核2014至2017年度,每年度优秀等次记4分、合格等次记2分,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的为准(已结转的特岗教师之前的考核结果以教育局考核行文为准)。二是考核获奖情况(8分)。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6日时间段内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山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分别记8分、7分、6分、5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以上同类称号或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分别记7分、6分、5分、4分;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与省级三等奖加3分,省、市优质课竞赛获奖每上升一个位次加1分。以上各类以最高记分,不累计加分。考核资料报名时一同提供,逾期无效。三是考核教学成绩(16分)。考核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教学成绩。以教研室统计公布的对应学年统考综合成绩为准。每学年任教学科综合成绩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五名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0.5分,如任教多个统考学科,则以报考学科的成绩为准。

6.幼儿教师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8:00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印江实验小学指定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特长展示,时间5分钟,所需器材自备。8:30后考生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7.公示:参加选调教师笔试、考核、加分及幼儿教师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将于2018年8月17日在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8.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选调笔试、考核、面试综合成绩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调(幼儿教师以面试成绩),如再出现笔试成绩(幼儿教师面试成绩)并列时,则末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笔试(幼儿教师面试),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公示时间另行确定,经公示无异后,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9.有关政策说明:

选调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的职称待遇按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文件规定,对已获得中、高级职称降低岗位等级聘用,三年后,参加本单位当年“按岗竞聘推荐”。

(六)选调纪律

各乡镇(街道)教办及相关学校在签署报考意见时,认真审核各位参加选调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教学成绩、受处分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选调县外专任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县外申请选调到我县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必须是印江籍或夫妻一方在印江工作的。

2.申请选调人员须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

3.申请选调的幼儿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申请选调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并从事相应学段教学。

(二)选调办法

1.申请选调人员是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山村教师荣誉的,或具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可向县教育局提交申请,通过政审合格,直接履行调动手续,政审不合格不予选调。

2.不具备上述荣誉的高中、中职选调教师,由调入学校进行试教,试教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履行调动手续,试教成绩不足80分的不能选调。

3.不具备上述荣誉称号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调必须参加选调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与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相同,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政审合格的,履行调动手续,考试成绩不足60分的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选调。

4.以上人员采取对等方式安排学校上岗,即:原在县城所在地的学校,原则上到龙津街道、峨岭街道辖区内学校,原在县城所在地以外学校任教的,安排在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以外的乡镇学校。在外申请到印江任教的教师,选调后必须在我县教育教学岗位上服务5年方可调整工作岗位,职称待遇按政策规定办理。

5.县外选调教师的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城区学校选调专任教师规定相同。报名时请在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injiang.gov.cn) 下载填写《2018年县外申请选调到印江任教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3),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报名,报名期间未提交证件的逾期无效。

6.县外教师选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选调:有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因违纪被立案正在调查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 飞(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勇(自治县国教办副主任)

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安兵(自治县人社局局长)

罗昌义(自治县编办主任)

邹书军(自治县监察委副主任)

龚兴忠(自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涂金泉(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再忠(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教育局,由江航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再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专人具体办公。

(二)加强选调工作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856-6227730咨询电话:0856-6222579

 

印江自治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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