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凯府办发[2017]12号)及凯里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市各校(园)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辞职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93名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到相关学校(园)从事辅助教学工作。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
性质:合同制职工(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人数
共29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凯里市教育系统2018年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方案》及职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本科”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5)截止2018年8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工资(含社会保险等)与我市同类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具体按照《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凯府办发[2017]12号)规定执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凯里市第四小学金溪巷校区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11日,共5天,节假日不休。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
(五)准考证发放地点:凯里市第四小学金溪巷校区。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件的;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学校)与拟聘用的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须遵守《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因工作需要,可在凯里市范围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轮岗或工作调整”之规定,服从市教育和科技局工作调整,并重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55-8223107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人事科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