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邢台宁晋县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763 次 日期:2018-08-03 16: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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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宁晋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其中高中3所,拟招聘22人;职中1所,拟招聘4人;初中10所,拟招聘40人;小学76所,拟招聘134人,共计200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宁晋县户籍,或配偶、父母一方为宁晋县户籍,或已在我县人社局、教育局报到;报考高中和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邢台市户籍。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与报考学科岗位专业相符(与报考学科岗位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职中教师岗位的,需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之一,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音乐教师岗位限音乐类专业报考、体育教师岗位限体育类专业报考、美术教师岗位限美术类专业报考。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宁晋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现役军人、我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报考范围。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3日-9日通过宁晋县人力资源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11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 2018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7:3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测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机电、会计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 8月23日前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3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分数线于8月23日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教育局人事科(2018年8月24日-27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29日17:3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生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为2018年9月8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根据报考学段专业(学科)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公开招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五年内不得调动,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放弃选岗或选岗后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以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空余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通知单)。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宁晋县 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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