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北川县选调县外在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648 次 日期:2018-08-02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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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我县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1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发布。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符合本公告和《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教师。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县外在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共13名,其中职业中学信息技术1名,初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2名,幼儿园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在编在职教师(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5.岗位具体条件。

6.选调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4楼10号),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教育(或人社、或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证书和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4楼10号,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

五、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面试采取试讲(含信息技术、音乐、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占总分的7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1:1即可开考,面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一)试讲(含信息技术、音乐、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试讲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试讲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者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力、技能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进行考核。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试讲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综合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综合面试人选,参考人数为1:3以下的,仍视为有效,以实际人数参加综合面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选调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主管部门、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选调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选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请报考者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选调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回避。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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