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克拉玛依市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874 次 日期:2018-08-01 10: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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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78人。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7. 医疗岗位:户口不限。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

8. 护理岗位:克拉玛依市户口或目前在我市公办医疗机构护士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临时聘用护士(2016年7月30日之前到岗)。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

9.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10.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①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 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④ 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⑤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岗位。

⑥ 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⑦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计划招聘岗位和专业

岗位、专业详见附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8月6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通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 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

2. 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 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 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 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1份,资格审查时携带。(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10:00至8月10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8年 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 医疗卫生人员:分医疗基础知识和护理学两类专业命题。护理以外岗位测试医疗基础知识。采用答题卡答题。

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8月13日下午18:00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于2018年8月14日、15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医护工作人员:分专业命题,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思维应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0990-6223292

纪律监督电话: 0990-622473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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