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勤务辅警类巡逻处突岗位人员280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年人均约为7.5万元至8.2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0年8月10日—1983年8月10日);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身高1.70米(含)以上;
4.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南湖区目前在职在编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可报考。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 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门户网站、红船卫士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合格人员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如有未招满岗位,落选者(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根据自愿,可以参加未招满岗位的面试,面试要求同上所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