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打造专业型干部队伍,为建设“海上花园”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温州市洞头区“三年百名”(2018—2020)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层次人才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面向大陆招聘
招聘计划30人,其中:紧缺专业24人(海洋科学类4人、建筑学类4人、信息与通信工程类4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人、化学工程与技术类2人、金融类2人、艺术设计类2人、市场营销<旅游营销与策划方向>2人、生物医药2人),综合类(专业不限)若干。
(二)面向台湾招聘
招聘计划8人,具有旅游、民宿、文化创意、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学历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面向大陆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一流”高校、“一流”专业、原“985”“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
4.属于紧缺专业,且为洞头区户籍(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为洞头区户籍(或在洞头工作,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的,可放宽到高校一本专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安家(购房)补助。根据聘用人员取得的“双一流”、原“985”“211”的学历层次,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学士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安家(购房)补助。安家(购房)补助,按5年平均,在每满1年后的年底发放。在洞头工作满1年,在洞头自购房的,补助余额可一次性提取。服务期未满5年的,全额收回安家(购房)补助。
(二)面向台湾招聘
1. 按“政府雇员”方式聘用,采用绩效年薪制,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参照面向大陆招聘的规定执行。
2. 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学士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安家(购房)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参照面向大陆招聘的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5年的,全额收回安家(购房)补助。
3. 单位为其缴纳商业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三)其它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除住房(租房)类人才待遇外的相关人才政策。
2.来洞头面谈人员往返必须的交通费及在洞头食宿费在规定标准内由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报销。
五、相关事项
1.取得教育部海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应聘的,其所读院校要有较高知名度(2018年arwu、qs或times世界大学年度排名前100所,可视同“双一流”高校享受待遇)。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六、本《公告》由洞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洞头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