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西湖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3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北山街道7名、西溪街道16名、灵隐街道13名、翠苑街道8名、文新街道12名、古荡街道7名、蒋村街道11名、三墩镇60名、双浦镇4名。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能胜任社区工作。
5、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后,需从事社区工作最低年限满3年。
6、笔试加分条件:
①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②专业加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社会学类、心理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③报考岗位与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道一致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④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市、区两级困难家庭证的成员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⑤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⑥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选择其他非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报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可累计加分,但笔试成绩最多加20分。
7、年龄、学历、户籍、专业、工作经验等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湖区2018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五)相关事项说明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组织单位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组织单位无关。
5、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四、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0571-58119810;581198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