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 | 危化监管员 | 专业技术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990058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