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度招考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结果(一)(不含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区)或市直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主动与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招录单位联系,配合做好考察有关工作。
二、“部分项目待检”、“孕期缓检”考生。体检结论为“部分项目待检”或“孕期缓检”的考生,已与招录机关约定延期体检,招录机关将另行安排补检或体检时间。
三、“需进一步确诊”考生。体检结论为“需进一步确诊”的考生,体检结论出来后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四、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名单不予公布,体检结果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直招录单位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职位科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五、体检缺席考生。根据《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自愿放弃参加2018年7月10—13日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将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