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院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位于宁波,是一所以培养商贸服务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院校。学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商业厅)。学院设有烹饪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商贸系、公共课教学部四个教学系部,曾获人社部“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教育突出贡献奖”、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一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殊荣的戴永明领衔;一个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宁波市首席工人荣誉的杨晓蝾领衔,依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教学改革、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提供平台。我院发起并成立了首个市级学会——宁波菜研究会,协同甬城餐饮行业传承、创新宁波菜。
目前学校有在校生4000余名,全部为高级工、技师培养方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成绩
西点教师、西餐教师、烹饪专业教师(糖艺面塑方向)岗位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校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会计专业教师岗位(一)、(二)的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进行试讲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9,陈老师。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