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7月23日—7月3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1.地点: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300040)
电话:58665902
联系人:徐志强
2.地点: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300180)
电话:24955711
联系人:李响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