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5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台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录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台州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7月至2000年7月出生),招聘计划表中有特殊规定除外;
3.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招聘计划表中有特殊规定除外;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文职类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根据《台州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台公通字〔2017〕68号)文件精神,辅警人均工资参照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0%,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金警官,联系电话:0576-88212587
台州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