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文件的要求,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频率(频道)节目的采制、播出和经营工作;统一实施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汕头广播电视台经过六十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播、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多种信息传播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传统和现代电子媒体相结合的传媒机构,在事业建设、宣传管理、技术创新、经营创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地级市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汕头话播音员主持人4名、普通话播音员主持人4名(《汕头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表》)。
(二)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汕头市潮汕路48号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大堂(咨询电话:83938181)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一版本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4张;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发放准考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报考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中,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初试、复试、终试三轮面试,每轮面试满分为100分,均设6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每轮面试均要求考生自备服装、自行化妆,以便模拟试镜。每轮面试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及须知以准考证为准。没有按规定参加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2.初试内容:新闻稿件播报(主要考核考生仪容仪表、音色音准等)
3、根据岗位报名人数,适当调整面试时间长度,规定如下:
(1)若报名人数低于90人,每人播报稿件约400字,限时2分钟。
(2)若报名人数在90人至120人范围内,每人播报稿件约300字,限时1.5分钟。
(3)若报名人数高于120人,每人播报稿件约200字,限时1分钟。
(二)复试
1.复试人数:对初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复试人选。
2.复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等)
(1)根据若干关键词讲故事(限时2分钟)。
(2)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
(3)对话评委(限时2分钟)。
(三)终试
1.终试人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终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终试人选。
2.终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终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终试资格。
3.终试内容(综合考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以及专业技能)
(1)新闻稿件播报(约450字,限时2分钟)
(2)栏目话题主持(限时3分钟)
应考者从新闻、社教、服务、文体娱乐等四个栏目类型的话题中选择一题面对镜头主持。
(3)对话评委(限时2分钟)
(四)面试初试、复试、终试成绩及入围复试、终试、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
依面试终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终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培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培训考核人选,培训期1个月,期满参加考核。每人发1500元生活费。培训包括职业素质培训、强化语言播报训练、跟班实际操作训练、稿件采写、撰写学习心得等。培训期满进行考核,考核要素包括语言播报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等5项。各项要素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如果考生有3项及以上要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培训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八、考察
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九、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考核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每一轮面试入围人选、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入围考核人选、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汕头人才网和橄榄网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0754-83938181)
监督部门: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监察室(0754-83938788)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