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商州委组织部同意,现将2018年度西双版纳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定向村社区干部、定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8月1日— 3日,体检分为毒检和录用体检两部分。请考生查看附件《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表》,知晓本人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两张,自带碳素笔现场填写体检表。体检医院有相应的收费标准,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期不饮酒,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憋尿。
2.体检对象为考生本人,体检过程中严禁亲属和陪同人员进入体检区域。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3.考生不得将体检表带离体检医院,必须交还工作人员保管。医院不接受体检考生的个人咨询,体检结果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后交州公务员局统一通知考生。
4.考生不得涂改体检表内容,医生若不慎填错须有医务科签章证明涂改有效。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录用考察由招录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前,考生务必将本人档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户口簿(报考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等相关证件原件提交招录单位考察核实,有需要办理调档案手续的考生,请与报考岗位所在地的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开具调档函。
体检和考察工作要求2018年8月底以前完成。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公告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0691—2137466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0691—2123744
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0691—2585662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28
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0691—5122348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5120994
中共勐腊县委组织部0691—8126706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8122176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0691—2122525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0691—2122400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0691—2580616
西双版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0691—2122591
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0691—2210829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0691—2122590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