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亳州市涡阳县引进县外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1575 次 日期:2018-07-20 09: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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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涡阳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统筹设置引进教师计划。坚持师德高尚、素质精良、条件合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配置师资。

二、引进岗位计划

根据本县教师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合理设置引进岗位职数,实行岗位对应引进:(1)学段与学段对应。原入编初中学段教师可到初中或小学任教,原入编小学、幼儿园教师只能到同学段学校任教。(2)农村与农村学校、城区与城区学校对等。原入编农村学校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一律到镇村同学段学校任教;原入编城区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含交流调动到城区学校人员)可到城区缺编同学段学校任教。

对已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可到城区缺编同学段学校任教。

本次引进,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原则上不受职数限制。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涡阳籍或夫妻一方在涡阳工作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愿意投身涡阳教育事业的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在任教县(区)编制为高中学校教师编制;初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6、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人员。

四、引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岗位志愿填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调动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通过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向社会发布(引进岗位职数在报名结束一周内另行公告)。引进过程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涡阳县职教办。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26日,逾期不予报名。

凡自愿要求调入我县相应学段任教且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持《涡阳县2018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从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下载后用a4纸打印经所在县、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岗位志愿填报

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按其原聘用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对应的学段学科(高、初中教师可高学段报考低学段)。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对取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报考人员免予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选岗。

(七)选岗

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引进岗位范围内按学科学段选岗(不占岗位指标)。

(八)调动及聘用

确定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人事、编制、工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引进教师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引进教师工作的监督,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引进教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引进教师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引进教师原则,规范引进教师程序,严肃引进教师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引进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7220028(县教育局)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涡阳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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