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 公告》《江西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公告》和《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特岗 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及《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特岗 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要求,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二、资格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7月24日下午18:00前;特岗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8:00-18:00)。
符合崇仁县 岗位条件的考生,请到崇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交面试费265元/人(特岗考生不需要缴面试费)。入闱面试人员凭缴费发票和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全日制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同时均要提供复印件),到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a402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
2018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样稿见附件1),教师资格要注明种类及任教学科。
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服务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及以上的,由所在编制单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稿见附件2)并注明在编在岗及任教年限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在原单位服务未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报考前由原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等批准的辞职申请审批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018年毕业的“三定向”师范生,须在2018年4月23日18:00前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且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含特岗)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准予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8:00-18:00),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递补入闱面试。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而大于等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2)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暂不调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该岗位最后一名拟进入体检的面试人员或该岗位只有一名面试人员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弃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若该岗位二名及以上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75分及以上或均未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弃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该岗位至少保留招聘一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聘用条件),但聘用教师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咨询电话: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0794—6323246,尧咚13979448011,肖谋荣13879426309,邹运胜 13979445253。
三、面试对象
符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 、特岗 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通过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入闱面试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中小学 (含特岗)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其中高中心理健康采取案例分析及专业测试、特殊教育采取双语试讲(一边口述一边打手语)及手语翻译(手指语和手势语),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学科面试组原则上设考官5—7人,面试考官按上级文件要求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