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三个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2110 次 日期:2018-07-16 1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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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三个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拟招聘岗位16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新疆平安网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自治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隶属于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维稳指挥部边境防控组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边防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协助做好全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各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热爱信息、综治、边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和奉献精神;

(4)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时向社会公布。

(5)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三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招聘岗位为管理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计算方法: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的,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的,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相关体检通知。

(四)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派出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人员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须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平安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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