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和《西安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公告》精神,现将西安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 笔试成绩合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考生于7月12日至7月25日,登录“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从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二、现场确认时已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确认时凡提供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等资料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五、资格审查地点
(一)蓝田县:蓝田县教育局人事科。
乘车路线:从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坐西安至蓝田高速客车,在北环路(解放厂)站下车,沿北环路向东五百米即到;或从西安市体育场西隔壁乘坐西安至蓝田926路公交车,在北环路(解放厂)站下车,沿北环路向东五百米即到。
联系人:安 飒 029—82732337
(二)周至县:周至县教育局人事科。
乘车路线:从西安市水司汽车站(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13号)乘坐西安至周至的客车,到周至县汽车站下车,换乘出租车到周至县教育局;或出周至县汽车站南门,向西南步行约500米即到。
联系人:张创军 029—87151251
六、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可先提供面试成绩单)等。
七、对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因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师范类院校专业学生已正常毕业,因高校未发的除外),取消其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资格审查期间递补考生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西安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