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今年我县“特岗教师” 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县人社、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用人才。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已报名应聘我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通过初审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考生于7月4、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恭城县教育局交验相关证件。
(三)复审地点:恭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生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验证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7月11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和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信息网(面试公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2018年应聘恭城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考生7月20日下午2点在县城第三中心小学阶梯教室集中,培训考前注意事项,并抽签决定小学语文考生所在的考场。
2、面试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第三中心小学(恭城镇滨江苑7区9号)。
(三)、面试的方式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试教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项目为教学目标、教学实施、学生学法、教学效果、教师素养等。具体内容包括:口头语言表达、书写规范、体态语言运用、常规教具运用、教学方法运用、教材处理、教学目标的制定、情境设置、问题设置、思维引导、德育渗透、知识的准确性等。
面试内容原则上以相应岗位我县2018年春季学期教材为专业面试主要内容。其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是3到5年级下册教材选取;初中物理是8年级下册教材选取、初中地理是7、8年级下册教材选取;小学体育、初中心理学岗位根据具体情况另定内容。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岗位增加基本功考核项目。
(四)、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1、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点共设5个考场:小学语文一科;小学语文二科;小学数学科;综合一科(含小学英语、美术,先英语);综合二科(含小学体育、初中物理、地理、心理学,依次进行)。每个考场设考官7人,记分员1人,复核员1名,监督(计时)员1人,其中综合二科考官为9人。小学语文分两个考场,小学语文一科38人,语文二科37人(如有放弃的人再做相应调整),每个考场取前14位进入体检环节。本次面试考官聘请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担任。
2、面试的程序
模拟试教的顺序和内容于面试当天通过抽签形式决定。考生按抽取的面试序号依序由工作人员带至备考室进行30分钟备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应面试考场进行模拟试教。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其中美术、体育为12分钟,基本功展示在5分钟内)。
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只能通报面试科目及序号。面试结束后,考生即刻离开考点。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及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在考场以任何形式透露(出现)姓名的,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的评分规则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
考生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各考官有效评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最后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对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六)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并按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按以下条件顺序作为优先聘用对象: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④以上还不能确定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名单。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共同制定方案,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面试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