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18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县公开招考录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确定,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大专)的社会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生源地为准。
(二)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的限制。
招考范围和对象的具体条件见“2018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和专业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大专);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招考岗位和专业所需的要求,报考专业按照2018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相关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常山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管理岗位1:面向在本县行政执法职能机构有连续2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
“乡镇管理4”岗位:面向常山县具有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优秀人才及援疆援藏人才的配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7日以后);援疆援藏人才配偶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乡镇管理5”岗位:面向连续任职满三年的现任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7日以后)。现任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两年以上,笔试总成绩加5分。
具体详见计划表。
(六)“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常山县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17日。
(七)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八、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十、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常山县人力社保局公管科:0570-5021874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