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2018年市编委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职位见《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7日-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能够在学校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8年7月1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8年7月1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7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资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遵义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获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师范学院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八号路交汇处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0851—23138822(党政办)
石老师:18786882795 杨老师:18785243311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7月23日(上班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我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市纪委第七纪工委监督。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含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等),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向社会公布。
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内,职位无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职位取消。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开始,面试人员须提前1小时到达。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规定问题回答”形式进行。其中说课8分钟,规定问题回答7分钟。
说课内容:根据报考相应职位,采用相应教材:初中七年级上、下册语文(部编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信息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教材。由面试考官组在面试前40分钟随机从相应学科教材中抽取具体某一章节作为考生统一的说课题目。
规定问题:由面试考官组组成后,在面试前出题。
4.考官组成
考官由9名专家组成。考官由该招聘岗位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在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多于2人。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准考证》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核发。(具体时间地点听候通知)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zysyfx.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师范学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1-23138822(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石老师:18786882795,杨老师:18785243311
监督电话:
0851-28662655(市人社局)
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
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