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转业士官招考20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参加定向招考转业士官的范围(须同时具备):
1.《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文件实施以后至2016年,从部队转业的士官;
2.目前仍是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
3.原由长兴县安置,现为长兴县常住户口(以本公告发布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转业士官。
(二)招聘条件
1. 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报名:
已在乡镇(街道、园区)、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工作的;
原已安排在国有(含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工作的;
参加过企事业单位改制并实施职工身份置换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政审联审→笔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缴纳社保情况证明、部队转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8:30-16:30 ;
3.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303室。
(二)政审联审
参加政审联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政审联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七、待遇
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转业士官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九、政策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咨询电话:6122380(民政局)
长兴县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