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应聘岗位为硕士学历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吉首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3)文字秘书、报社编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8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4)财务处会计岗位、审计处财务审计岗位、教务处教务系统管理岗位、人事处劳资管理岗位、保卫处政保管理岗位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单项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拟任岗位资格复查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弃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聘期内待遇参照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3-8564814(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