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8年6月29日下午1:30-5:00,在市纪委组织部。(龙奥大厦a1043室),联系电话:66601026,66601068。
二、审核内容
(一)查看原件
1.《报名表》原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审核并留存的有关材料
1.《报名表》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6.任现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7.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下3种情况,需另外提供有关材料:
1.在镇街纪(工)委实际工作的兼职纪检干部
(1)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镇街纪(工)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2.市县两级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出派驻机构干部,按职位报考且从事工作需要进一步审核确认的
(1)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本人受理的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受案登记表。
3.在法院从事立案、审判辅助工作岗位的干部
(1)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
市纪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