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招生计划11名,现将有关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二、面试地点
利辛五中(利辛县青年路与长春路交汇处)。
三、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等,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结论为“不合格”。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4日上午7:30分持笔试准考证和分数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表、高考体检表(以上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到利辛五中指定候考室参加资格审查、抽签、登记。上午8:00,考点大门关闭,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2.面试实施。8:10面试开始,考生面试时只向考官组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泄露姓名和其他信息,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不保留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面试结论分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利辛县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利辛政府网、利辛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签订协议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考生中,根据我县高考招生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育局在利辛县政府网、利辛教育网向社会公布2018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合同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及时关注利辛县政府网、利辛教育网,告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
2.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 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面试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面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8800222 (利辛县教育局人事股)
8812151 (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8702666(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纪检组)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社局
利辛县财政局 利辛县编办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