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阜南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
来源: 阅读:1158 次 日期:2018-06-26 09: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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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及《安徽省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阜南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阜南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持有当年公布的招考来源计划所在县户籍,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报考户籍所在县的农村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3、报考考生须达到当年省市规定的相应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截至招考当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三、招聘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我县2018年计划招生82人,其中高考考生5人,中考考生77人。

四、报考程序

 (一)填报志愿

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00-27日17:00,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志愿填报点;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30日-7月21日(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中考考生按照户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招生办公室)、高考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面试

1、面试公告。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6月29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阜阳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所需材料等要求将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阜南教育信息网”有关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面试结果。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2日内在“阜南教育信息网”及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高考(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级教育部门公布2018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

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待遇及履约管理

1、待遇。定向培养师范生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于协议规定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2、履约管理。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村小、教学点)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服务期内,专科毕业生不得申请普通或成人脱产专升本学习,鼓励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等途径攻读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不得申请脱产攻读研究生,鼓励申请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县教育局负责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记载违约记录。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在自愿的基础上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3、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 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 根据工作进度及程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在“阜南教育信息网” 及县人社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咨询地点:阜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 0558--6724880

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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