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8年春季初中、小学及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现就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的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审验。
2.面向社会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9日到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人民政府9楼)领取。
鉴于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不一,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可延长至7月6日,逾期将视为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已认定的教师资格将予以注销。
3.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如有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2043608
蚌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