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曲靖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2018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 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查看。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曲靖市2018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首轮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8日。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分别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复审,具体地点是: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楼六楼20604室,联系电话:0874-3227964。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楼305室,联系电话:0874-3396031。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首轮资格复审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审核单位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通知递补。第一次递补人员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通知第二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在整个资格复审的过程中,涉及递补的情况,是建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基础上,若该岗位虽然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仍达到2:1面试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将按相关规定开展递补。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四张半寸近期证件照。
其余证明材料,不需要报考人员专门开具。如报考人员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携带。
(三)证件遗失处理办法
身份证遗失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使用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我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8年3月15日前(不含3月15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二)学位问题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学位证书仅作为岗位“学位要求”的评判依据。
如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三)其它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三、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左右,相关事项将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