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全省特岗 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我省共有47个县(区)招聘特岗教师2200名,全部为中央特岗计划。
一、招聘原则
特岗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学历学科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学历)。
(3)报考初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要求除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外,其他招聘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为认真落实《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一县一策”集中攻坚深度贫困县的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允许我省临县可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 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 考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从2017年起,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均可享受该政策。
3、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区)教育局咨询(附件6)。
山 西 省 教 育 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