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 1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宜章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宜章县职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尚未职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考取,逾期未取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宜章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宜章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在3日内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咨询
政策、考务咨询:0735-3758349(县教育局)、0735—3767785(县人社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县教育局)、0735-3729336(县人社局)。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宜章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