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考察、体检通知
来源: 阅读:1005 次 日期:2018-06-20 11: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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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标注“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7月4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6月22日(周五)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和45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门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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