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沧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全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组织做好2018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公安系统特殊招录、地税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全市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至26日(星期二)完成;递补复审工作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以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的考生到市直招录部门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区)的考生按管理权限到各县、自治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公管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3.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即:面试比例)内。
(二)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报考我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6倍比例范围内。体能测评在市级组织实施,时间安排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三)报考临沧市所属党群机关、选调生、定向村社区干部、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乡镇公务员、政府各级机关岗位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阅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关于公布云南省2018年 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数据的通知》。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8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承诺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阶段提交。
3.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由考生承诺其正在履行的用工合同(协议)由其在考察开始前自行解除。考察单位在考察阶段实地进行核查。
4.四项目人员是否满足定向岗位条件的证明,无需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证明,由考生事前承诺,考察单位后续通过考察的方式获取相应信息,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5.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递补
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作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定。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进行2个批次的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时把考生提供的资料对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考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及其所附的《专业指导目录》及《考录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进行审核。若所持证件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二)请报考人员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并与招录单位保持联系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行签字确认,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复审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结束,全市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及面试日程安排,并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或《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chrss.gov.cn/)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并签字确认的考生及时登录关注。
七、咨询电话(区号0883)
(一)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2128062
(二)市直招录单位
市纪委:2122079
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2153358
(三)县(区)招录单位主管部门
临翔区委组织部:2166343 临翔区人社局:2166463
云县委组织部:3211029 云县人社局:3211404
凤庆县委组织部:4211137 凤庆县人社局:4214824
永德县委组织部:5220810 永德县人社局:5220907
镇康县委组织部:6630176 镇康县人社局:6630131
耿马县委组织部:6121712 耿马县人社局:6121624
沧源县委组织部:7123234 沧源县人社局:7124760
双江县委组织部:7623033 双江县人社局:7625604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