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文山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8年度考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2018年6月14日云南省 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的报考文山州岗位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1—4号窗口(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城区5、8、14路公交车终点站)。
四、资格复审程序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招考公告所附的政策解答文件已有详细说明,请各地通知审核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参加资格复审。请将所有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8年毕业生中,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云南省 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
(二)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递补人员名单和递补相关事宜于2018年6月27日在文山政务网(http://www.ynws.gov.cn/)和文山人社网(http://www.ynwsrs.gov.cn)进行通告,因考生报名所留电话更改等原因致使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相关说明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等情形的报考人员,将对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进行认定和处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