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六盘水市第八中学学科教师缺额问题,充实教师力量,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确保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顺利实现2018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认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有关文件精神,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师60名,详见附件《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招聘计划及职位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师60名,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8年6月19 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水城县教育局(双水街道以朵大道北侧、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左侧)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2018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证明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考生到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蓝底证件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20221198308230760)、个人信息表电子版,详见附件3(电子照片及个人信息表自带u盘拷贝现场提交);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要求打印电子版,并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与电子照片同底的2寸照片);
4.在职人员的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如实填写《报名表》,因报名表填写不真实、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由他人代报名的,若出现上述情况,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报名时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7.考生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公开招聘考试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留意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858-6664746 0858-8935678
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