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1.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教育;
2.负责学生各类资助项目的评选、发放。
3.负责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11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8年6月11日至7月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招聘系统网址: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三)资格审核。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笔试结束后,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考核安排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29)85310324
电子邮箱:qgzxzx@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8年6月11日